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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信息

关于2020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于4月27日到我校进行毕业生图像采集。为确保我校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采集规范完整,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图像采集范围:

预计于2020年6月毕业的本科毕业生

1、2016级四年制本科学生;

2、2015级五年制建筑学专业学生;

3、因学籍变动在往年已采集过的学生可不参加。

二、图像采集时间

2018年4月27日

三、图像采集地点

公共教学组团南馆B楼

四、图像采集流程

1、拍照日程安排。各学院拍照日程如下表,各班级的具体时间段和地点安排见附件一。



分组

采集地点

4月27日

8:30-11:30

13:00-17:00

第1组

南B103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第2组

南B104

计算机工程学院

计算机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第3组

南B105

自动化学院

自动化学院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第4组

南B10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艺术与设计学院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康尼学院

研究生院

第5组

南B110

电力工程学院

电力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学院

工业中心

第6组

南B111

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外国语学院

汽车与轨道交通学院



2、请各班级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统一收费后在拍摄现场缴费处(南B101)统一缴费,领取“拍照单”。 图像采集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14]69号文件执行,每人12元。

3、每个学生应手持与本人信息对应的盖章“拍照单”、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卡,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各班级的具体时间段和地点安排见附件一)拍照,并现场校对相关信息。

4、请同学们穿着白色上衣(衣服正面无图案和文字),拍照前需保持面容洁净、发型自然(头发不能遮盖眉毛和耳朵),不得化妆。

5、图像采集安排时间为每小时拍照120人左右,请同学们在采集时尊重摄影工作人员,听从现场指挥安排,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五、注意事项

本次图像采集时间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安排,未能按期在校参加采集,将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信息与学历、学位信息,请同学们高度重视,务必按时参加。

教务处    

2019年4月9日

供稿人: 发布时间:2019-04-0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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