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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信息

工业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关于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阶段工作要求的通知

根据《工业中心、创新创业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进程安排及任务分解》要求,202175日至1031日为中心的自评自建阶段。中心已于915日至1015日顺利开展第一轮教学档案(试卷、实践课程材料)自查互评工作。后期即将开展第二轮教学档案(毕业设计)自查和中心督导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工作安排

1、第二轮教学档案自查整改工作

检查内容 2016级、2017级毕业设计档案材料(电子版)

检查形式:对照《工业中心毕业设计答辩后整改确认表》(指导教师用),全面检查20162017级所有学生毕业设计电子版材料。要求对每份毕业设计材料逐项检查、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在规定时间检查结束后,按学生数量提交签字后的确认单(纸质表格从教学办领取、空白处填写班级与学生姓名)至教学办公室,并同时提交毕业设计档案材料的电子终稿。

时间要求20211018-20211022

特别说明:请指导教师提前到教学办拷贝原来存档时提交的U盘资料(学生毕业设计材料电子稿),自查、整改结束后,到教学办更新U盘资料(按教师和年级存档)。

2、中心全面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1)试卷档案的全面检查

中心督导组将对2018学年-2020学年所有课程的试卷进行全覆盖检查,包括学校以及中心第一轮自查互评工作中出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实践教学材料的抽查

中心督导组将对2018-2020学年所有实践教学课程的班级报告进行抽查。教师提前整理和自查所有近三年实践教学的班级报告,以备督导组抽查,报告在指定时间(1-2小时)内提供才算合格。

3)课程教学大纲的全面检查

中心督导组将对2017版、2021版在用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学校大纲模板要求,对教学大纲的格式、内容等进行全面审查,发现不符合要求及时退回大纲制定人修改。大纲制定人要按整改要求及时修改、按时返稿。

二、工作要求

在中心开展自评自建工作阶段,各位老师务必严格按照以上两项工作中相关要求,配合中心完成教学自查和中心督查工作。

1、中心教学督导组所有成员务必每日到校(有教学任务除外),按照中心安排的工作要求完成督导检查工作。

2、中心所有教师务必每天到校,集中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配合中心督导组及时到现场整改。

3、如果发现有教师没有按时自查、没有及时整改、教学材料自查整改走形式等,以及中心和学校督导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没有及时纠正的,中心按教学事故处理

工业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20211015


供稿人: 发布时间:2021-10-1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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