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
为进一步树立先进典型,弘扬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全体学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工业中心开展优秀学生干部(干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中心分团委、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干事)。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干部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良好的品德修养,为人正派,处事公正,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模范遵守团的纪律和校纪校规,积极树立和维护学生干部的良好形象。
2.工作中认真负责,主动性强,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身体力行地为广大同学做实事,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
3.学习刻苦努力,2018-2019学年综合成绩优秀,综合成绩排名在全班50%以内,原则上无不及格科目。
4.关心所在学生组织,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努力为中心争取荣誉。
5.内部会议、值日考勤、活动出席情况作为参考因素。
(二)优秀干事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道德风尚,遵守所在学生组织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2.工作认真负责,主动性强,听从组织安排,服从部门管理,在部门年度考核中名次靠前。
3.能够主动承担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对所在学生组织有较大的贡献,得到老师、同学的肯定。
4.关心所在学生组织,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内部会议、值日考勤、活动出席情况作为参考因素。
三、评选名额
1.“优秀学生干部”无名额限制,凡符合评选条件的中心学生干部均可申报。
2.“优秀干事”名额分配原则上按照分团委、学生会现有内部部门个数,每个部门至少推荐2名干事参评。
四、评选时间
5月14日—5月31日。
五、评选流程
(一)自主申报
5月14日—17日,进行自主申报。各部门积极动员部门成员积极申报。
(二)资格审查
5月18—20日,进行资格审查。负责部门将结合评选条件认真审查并进行网上公示。
(三)网络投票
5月21日—28日,进行网络投票及风采展示。
(四)现场展示
5月29日,进行现场展示并评出最终结果。
六、评选要求
1.有意参选的学生干部(干事)请于5月17日下午15:00前将申请表交到基础实验楼B108学生会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2.此次评选包括网上投票、现场展示等环节。
3.根据学生申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颁发荣誉证书。
负责部门:工业中心分团委组织部;
负责人:杨 瑶;
联系电话:18795992328。
附件:工业中心优秀学生干部(干事)评比申请表。
工业中心分团委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