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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国有资产复查与验收的通知

 

中心各部门、各位老师

前期,在各部门和各位老师的大力支持与协助下,中心完成了首轮国有资产的清查和自查工作,并于625日接受了学校资产管理处的检查。针对清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学校资产处部署和整改要求,中心经研究决定:利用暑假期间,各分中心认真组织教师,按要求做好个人名下资产和实验室资产复查工作,明确实验室责任人和大型设备责任人。

为了更好地做好复查与验收工作,现在前期中心自查和学校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复查与验收要求及相关奖惩办法,说明如下。

一、主要问题

1.标签粘贴不规范。主要表现在

① 一设备多个标签。一台设备贴上了多个相同或不同时期的标签;

② 张贴位置不统一。对于相同设备,标签粘贴在不同位置

标签粘贴不整齐。很多设备标签粘贴时比较随意,歪歪扭扭,很不规范。

标签与设备出厂号不符。发现很多设备(如计算机、机床、仪器仪表等)标牌上的出厂编号和标签上的编号,与账目不符。

2.设备存放地点标记不清,小型设备流动性大。

3.部分设备未粘贴标签。

4.教师随意挪用实验室教学用电脑,且未办理审批和借用手续,个别电脑未完成登记。

5.部分实验室教学设备借出时,没有完成必要的借出和登记手续。

6.有部分设备,或因历史原因,或因部分教师缺少设备保管意识,导致缺失。

二、整改措施

1.本轮资产清查工作实行分中心主任负责制和资产保管人负责制。主任负责组织本部门各实验室和个人名下资产的复查与查实工作;资产保管人负责资产保管、管理、保养和设备核查。在分中心查实基础上,由分中心分管领导与中心资产清查小组联系,商定验收时间和方法。

本轮复查要求:① 资产账目清楚;② 标签粘贴规范;③ 环境整洁美观;④ 设备排列有序;借用、登记手续齐全,设备使用记录完整规范。

2.各分中心在复查基础上,于8月10日前完成新一轮各实验室责任人(81日前报请中心审核,实验员必须保管设备),并于8月20日前完成资产交接等相关工作。在下一轮检查时,将以实验室责任人开展资产检查。现个人名下已查实资产须妥善保管,期间如有遗失按《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各实验中心主任负责统计各实验室名称、责任人、联系方式和本单位所有设备总表。

4.新实验室责任人对其负责实验室设备进行整理。列出实验室仪器设备清单和

供稿人: 发布时间:2013-07-1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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