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中心:
为保证我中心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促进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和学科专业建设,现通知如下:
1 中心行政人员,按照学校工作作息的时间上下班。
2 教学实践人员按照课程表安排,准时上、下课,安全实习,并按相关劳动纪律要求教育学生。
3 理论教学人员除按时上下课以外,做好课外辅导与教研室值班工作,并积极从事科学研究,申报课题,完成相关任务。
4 请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安排好值日与考勤工作。
对工作造成失误的,将按学校和中心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南京工程学院
工程基础实验与训练中心
201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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