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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通告

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现将我校2022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评审对象、审核条件

2022年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学院(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分2300元、3300元、4300元三档发放。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4300元助学金,各学院(中心)在江苏省资助系统中可以查看建档立卡学生名单。

1.评审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一年级以上(含一年级)在校学生中所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评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校纪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在本学年度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本专科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四、评审程序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认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报所在学院(中心)。各学院(中心)要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及资助档次,资助档次由各学院(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分2300元、3300元、4300元三档,总申请额应为平均每生3300元,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中心)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正式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档次。资助经费分秋、春两学期发放。

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学院即现在所在学院申请国家助学金。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学院(中心)于1024日将《国家助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2)导入学生综合服务与管理平台,并审核上报,同时将《2022年国家助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3)及《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请按汇总表的名单顺序整理,不要装订成册)纸质材料整理好,待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将另行通知。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927


供稿人: 发布时间:2022-09-2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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