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南京工程学院 工程训练中心、应用技术学院网站!今天是:

学工通告

转发 校级优秀班主任、十佳优秀班主任及提名的通知(2023年10月)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工学〔2013159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2/2023学年校级优秀班主任、十佳优秀班主任及提名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2/2023学年担任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班级班主任,且至申报之日起已带满至少两学年的在岗在编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按《关于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工学〔2013159号)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评:

1.所带班级学生在2022/2023学年(202291-2023831日)有违法犯罪行为、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并被处分的(不含学生因违反疫情管理规定所受处分);

2.班主任本人三年内(自202091日起至申报之日)因教学或管理等发生责任事故的;

3.班主任本人三年内(自202091日起至申报之日)有其它违反师德规范行为的。

三、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班主任评选数量为全校班主任总数的10%,在校级优秀班主任中再评选出十佳优秀班主任、十佳优秀班主任提名各10名。

四、日程安排

(一)申报推荐阶段(1023-1031日)

1.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工作方案,召开班主任会议,布置相关工作。

2.申请人认真填写《南京工程学院校级优秀班主任申报表》(封面单面打印,其余双面打印,一式1份)。

3.各学院需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组织填写相应栏目,并形成推荐意见。

4.请各学院于1031日前报送申报表、汇总表、工作简表等申报材料。纸质稿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思政教育科(行政北楼213房间),电子版上传至学工平台“校级优秀班主任申报上报材料”位置。

(二)审核阶段(111-113日)

5.学生工作处安排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参评,不再补充新推荐人选。

(三)评选公示表彰阶段(116-1117日)

6.学校组织评审组遴选出十佳优秀班主任提名人选20名参加公开答辩,现场评委打分,评选出十佳优秀班主任10名,提名10名。

7.经公示后,学校发文对2022/2023学年校级十佳优秀班主任、十佳优秀班主任提名、优秀班主任予以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保证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2.各学院必须将拟推荐人选先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

3.各学院要以此次评选工作为契机,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宣传优秀班主任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班主任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学生工作水平。



附件:

1.关于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工作的实施意见

2.南京工程学院校级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3.南京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校级优秀班主任申报汇总表

4.南京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校级优秀班主任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5.南京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班主任工作简表


学生工作处


20231020


供稿人:傅修远 发布时间:2023-10-22 浏览: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关于组织师生参加第八届“i创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南京工程学院工程训练中心、应用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苏ICP备050071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11502010453号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1号 邮编:211167  联系电话:办公室 025 86118572  联系人:朱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