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工学〔2013〕159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2/2023学年校级优秀班主任、十佳优秀班主任及提名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2/2023学年担任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班级班主任,且至申报之日起已带满至少两学年的在岗在编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按《关于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工学〔2013〕159号)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评:
1.所带班级学生在2022/2023学年(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有违法犯罪行为、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并被处分的(不含学生因违反疫情管理规定所受处分);
2.班主任本人三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至申报之日)因教学或管理等发生责任事故的;
3.班主任本人三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至申报之日)有其它违反师德规范行为的。
三、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班主任评选数量为全校班主任总数的10%,在校级优秀班主任中再评选出十佳优秀班主任、十佳优秀班主任提名各10名。
四、日程安排
(一)申报推荐阶段(10月23日-10月31日)
1.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工作方案,召开班主任会议,布置相关工作。
2.申请人认真填写《南京工程学院校级优秀班主任申报表》(封面单面打印,其余双面打印,一式1份)。
3.各学院需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组织填写相应栏目,并形成推荐意见。
4.请各学院于10月31日前报送申报表、汇总表、工作简表等申报材料。纸质稿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思政教育科(行政北楼213房间),电子版上传至学工平台“校级优秀班主任申报上报材料”位置。
(二)审核阶段(11月1日-11月3日)
5.学生工作处安排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参评,不再补充新推荐人选。
(三)评选公示表彰阶段(11月6日-11月17日)
6.学校组织评审组遴选出十佳优秀班主任提名人选20名参加公开答辩,现场评委打分,评选出十佳优秀班主任10名,提名10名。
7.经公示后,学校发文对2022/2023学年校级十佳优秀班主任、十佳优秀班主任提名、优秀班主任予以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保证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2.各学院必须将拟推荐人选先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
3.各学院要以此次评选工作为契机,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宣传优秀班主任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班主任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学生工作水平。
附件:
1.关于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工作的实施意见
2.南京工程学院校级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3.南京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校级优秀班主任申报汇总表
4.南京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校级优秀班主任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5.南京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班主任工作简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