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落实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需结合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新形势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实际情况,围绕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中心工作,聚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重点和难点问题,以“一流应用型本科”“新工科、新文科”“双万计划”建设等为引领,探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效途径,着力打造应用型人才培养优质资源,探索实践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形成一批可推广的教学改革与建设示范典型。申报课题指南见附件1。
二、项目类别
1.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分设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主要围绕应用型本科改革与实践、新工科研究与实践、新文科研究与实践等开展改革创新并进行实践探索。
2.校级教学建设项目。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课堂建设等,主要围绕制约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核心要素进行改革创新与重点建设。
三、立项数量
1.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拟立项40项左右,其中重大、重点项目共计10项左右,一般项目30项左右。
2.校级教学建设项目不设限额,其中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示范专业已组织,本次不再受理。
四、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员工(含教师、教辅与教学管理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实质性工作。其中,申报校级教学改革重大和重点项目的,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丰富的教学改革与实践经验,申报教学改革一般项目与教学建设项目的,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教学管理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和职称限制)。
2.鼓励教师跨学院、跨专业、校企合作开展教学改革与建设工作,各类项目原则上以团队的形式申报,团队成员职称、年龄、专业等结构合理,人数适中,分工明确,在项目实施期间能实质性开展合作研究。
3.作为项目主持人,每位限申报1项,重大和重点项目可设两名主持人;目前正在主持2019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本项目;近三年内有校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撤项的,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本项目;已获立项的相关项目不得以雷同内容重复申报。
4.申报项目要突出应用性和示范效果,做到研究与实践并举,使项目成果能对我校教学改革起到实质性的推动作用。
五、项目建设周期
各类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早可提前1年申请结题,最晚可延期1年申请结题。
六、申报程序
1.组织动员。各单位根据本通知和申报课题指南,结合单位实际,有目的、有导向的组织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员工积极申报。
2.个人申报。项目申请人仔细研究申报指南,组建项目团队,在充分调研和论证基础上,认真填报申报材料,按时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
3.学院推荐。各单位要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报的各类项目进行遴选并排序,统一向学校推荐。
4.学校评审。学校对各教学单位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布立项项目。
七、材料报送
申请材料(汇总表(一式一份)、申报书(一式三份)及附件(一式一份))纸质版于11月20日前交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北楼212室),电子版(excel/word版)发送至邮箱jyk@njit.edu.cn,电子邮件命名规则为“单位名称+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逾期不予接收。
附件1:南京工程学院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申报课题指南(2021版)
附件2:南京工程学院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申报书(2021版)
附件3:南京工程学院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0月22日
http://jwc.njit.edu.cn/info/1052/786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