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本科专业评估申报工作的函》(苏教评院函【2023】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专业
本科专业综合评估为我校在2015年及以前(含2015年)开始招生的经济与贸易类(代码0204)、公共管理类(代码1204)、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代码0825)、戏剧与影视学类(代码1303)相关本科专业。
本科新设专业评估为我校经教育部审批或备案并于2020年开始招生的本科专业。
以上参加评估的具体专业见附件1《2023年参加江苏省专业综合评估和新设专业评估清单》。
二、工作安排和要求
1.专业自评(6月5日前)。请各有关学院成立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小组,对照相应评估工作方案要求,高度重视,并及时组织参评专业开展自评工作。
参加江苏省专业综合评估的专业对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高[2018]11号)(见附件2-1)的要求和方案中的评估指标,系统梳理专业建设思路、举措及成果,核实专业建设各项数据,查摆问题,开展自评,完成《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见附件2-2)和《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自评表》(见附件2-3),并建立附件材料的索引(包括支撑数据与详细材料目录)。
参加江苏省新设专业评估的专业按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2020年修订版,见附件3-1)完成《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附件3-2)的填报工作,按规范要求撰写《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自评报告》(附件3-3),并建立附件材料的索引(包括支撑数据与详细材料目录)。
2.学校评审(6月5日-6月19日)。学校组织专家对相关专业的评估材料进行评审。
3.反馈修改(6月19日-7月8日)。各有关学院根据评审专家反馈意见,于7月8日前完成各专业相关评估材料的修改完善。
4.系统填报(7月9日前)。各有关学院组织相关专业于7月9日前登录“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系统”(https://pgy.jse.edu.cn/pbpg/)或“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系统” (https://pgy.jse.edu.cn/xspg),完成评估数据上传工作(系统开放时间、登录账号和密码另行通知),同时提交《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或《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自评表》电子稿以及相关材料。
5.材料上报(7月9日前)。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于7月9日前完成审核各专业上报材料。各专业的纸质版评估材料(一式三份)由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统一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省教育评估院。
三、其它事宜
所有专业需于6月5日前完成自评材料,由学院统一将相关专业的评估材料纸质稿一式三份提交至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行政北楼405室。
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
1.2023年参加江苏省专业综合评估和新设专业评估清单
2-1.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高〔2018〕11号)
2-2.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2019年9月份更新)
2-3.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自评表(2021年3月份更新版本)
3-1.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2020年修订版
3-2.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2016年模板)
3-3.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自评报告(2020年模板)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