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学业管理,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现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和学业提示工作。希望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促进学校与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互动、沟通和交流,形成对学生教育齐抓共管的模式,教育和督促学生端正学习态度,通过努力学习,保障学生学业的顺利完成。
一、学业预警的范围
1、在校期间累计不及格学分达10学分者;
3、毕业班学生,在校最后一个学期仍有不及格课程者;
4、毕业班学生,在校最后一个学期各类选修课未达学校规定要求者。
二、学业提示的范围
1、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外语类课程获得学分未达毕业学分要求者;
2、毕业班学生,任意类型选修课获得学分未达毕业学分要求者;
3、毕业班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未达毕业学分要求者。
三、学业预警工作流程
1、教务科根据学生学业成绩情况统计被学业预警和被学业提示的学生名单,并通报学生所在教学单位。
2、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名单,组织核对,以免遗漏,并依据核对后的名单向学生发放《学业预警通知书》或《学业提示通知书》,同时安排专人与学生面谈并做好谈话记录。各教学单位要根据警示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工作,提醒学生及时选课和报名重修,并加强对学生学业规划的指导。
3、各教学单位向被学业预警的学生家长寄发《学业预警通知书》,以便家长及时知晓该生的学习状况,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共同督促学生努力学习,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
4、如学生对学业预警或学业提示结果有异议,请到教务科(教学楼南馆B203)提交《成绩复议申请表》。
四、预警材料的归档
各教学单位需要将以下材料存档保存:
1、学业预警和学业提示的谈话记录材料;
2、《学业预警通知书》、《学业提示通知书》的存根联;
3、向家长邮寄相关预警材料的邮寄凭证或其它方式通知家长的凭据。
五、学业预警的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
工作日程 |
4.6 |
教务处下达《学业预警名单》(含学业提示的学生名单)。 |
4.7-4.21 |
各相关单位开展信息核对和学业预警及学业提示工作。 |
4.26 |
各相关单位将学业预警情况反馈到教务科。 |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学业预警工作 ,加强单位内各部门的协调配合, 根据学校统一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共同做好被预警和被提示学生的工作,确保学业预警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成绩复议申请表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