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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中心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工业中心

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1. 教学管理制度

2.实验指导教师工作守则

3.实验教学过程控制程序

4.实习教学过程控制程序

5.实习教学环节标准及要求

6.首开实验试讲、试做规定

7.电工电子实验中心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

8.电工电子实验成绩评定办法

9.电工电子实习成绩评定办法

10.机械工程基础实习成绩评定办法

11.CAD/CAM训练机房管理条例

12.物料及仓库管理条例

13.低值易耗品申请、购买、领用管理办法

14.实验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暂行办法

15.学生实习意外事故急救流程

16.试卷批改、成绩评定及教学资料存档的办法

教学管理制度

一、总则

实践教学是学校教学计划中不可缺少的教学环节,是中心各项工作任务的核心,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促使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实现创建一流工业中心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学管理机构及职责

实行教学管理工作责任制。中心主任对本中心教学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管教学副主任负直接领导责任,教学办公室为教学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职能部门,教学办公室设教学秘书一名,教务员一名,实验分中心、创新基地、实验室、实习车间、实训室为教学组织与管理的执行部门,教学班组负责日常教学的具体执行。

(一)中心主任

1.贯彻实施学校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和任务。对全中心教学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健全教学工作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各项教学管理制度。

3.组织制定中心建设规划,审查、批准工程实践教学改革方案,及时总结、表彰、推广先进经验。

(二) 主管教学副主任

1.在主任领导下,负责全中心教学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和任务。

2.负责组织制定本中心各类教学计划、教学管理制度、教学大纲和教学改革及实施方案。

3.协助主任制定中心工程实践训练基地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教学办公室、实验分中心等部门进行教学管理、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和教学活动等工作。

5.组织落实教学任务,了解教学情况,分析研究教学质量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的问题,组织开展教学工作督查、经验总结、经验交流、评估、评优。

6.协助主任进行全中心教学人员的调配、定编、聘任、考核、培训等工作。

7.组织开展教书育人活动和教风、学风建设。

8.负责处理和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教学办公室

在中心领导下,负责各类教学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1.负责制定各类教学计划、教学管理制度,各类课程教学大纲及有关教学文件。

2.组织教学改革研究工作和经验交流活动,参与制定中心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编制学期教学计划安排表,落实教学任务。

4.负责各类课程建设,开展课程教学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评估、评优和交流教学工作的经验。

5.负责学生各类考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6.负责中心现代教学手段的更新、实施、组织与协调。

7.负责制定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会同相关部门完成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工作。

8.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

(四)教学秘书、教务员

1.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编制学期教学安排表,落实教学任务。

2.负责制定学生教材、安全劳保用品的领用计划。

3.负责课程考核成绩的登记、汇总、报送,成绩档案的管理,学生补考或重修的审查、登记、组织等。

4.负责全中心教学管理文件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保管等工作。

5.负责年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汇总与报送工作。

6. 完成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五)分中心、基地主任、副主任

1.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教学工作,根据有关教学任务制定本单位的教学工作计划。

2.在主管教学副主任的领导下,配合教学办公室负责制定、修改或调整各类教学管理制度,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改方案及其它教学文件。

3.负责本单位教学任务的安排与落实,对教学各环节实施有效监控。

4.制定本单位师资培训计划,安排教学人员的业务进修与青年教学人员的培养。

5.组织本部门教学活动,开展教学人员观摩教学、相互听课、交流教改经验、组织业务考核及教学评优等工作。

6.对教学人员的调配、定编、聘任、考核、培训等工作提出意见,为中心决策提供参考。

7.对本单位的各项教学活动进行分析、总结。

8.在确保理论教学、实验实习教学质量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和推行教学与工程实践相结合,培养和提高学生工程实践能力。

9.完成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六)教学班组长

1.班组长是班组教学工作的业务骨干和带头人,负责班组日常事务的管理,在分中心、基地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和参与班组完成教学任务。

2.参与制定教学计划、实习大纲,参与编写教案、讲稿等教学文件,并组织实施。

3.参与组织班组教学研究活动,集体备课、交流教改经验,对青年教学人员进行培养、指导。

4.参与组织观摩教学、相互听课、教学评估等工作。

5.班组教学工作尽可能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

6.完成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三、教师守则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学习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做好教学工作为荣,安心和热爱教学工作。

2.做到“教书育人”,不仅传授给学生必要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而且要对学生进行思想作风教育。

3.按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实验大纲、实验计划,实习大纲、实习计划要求,结合教材和工程实际情况认真备课,编写授课计划、教案、讲稿,充分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4.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钻研业务知识与教学法,在授课与辅导中,努力贯彻“少而精”、“启发式”、“精讲多练”等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工程实践问题的能力。

5.指导学生操作时,应主动积极辅导,集中精力,仔细观察,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实验、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6.加强德育教育,对学生进行劳动观、集体主义、组织性、纪律性、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理论联系实际及严谨科学作风的培养教育。

7.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无故离开岗位,不串岗、闲聊。因故需提前请假,做好安排,非特殊情况不得临时电话通知或托人请假,临时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需委托他人代为辅导。

8.同事之间要相互尊重、团结互助,共同研究探讨,完成教学任务。

9.评定学生成绩时,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做到评分公正合理,不得营私舞弊。平时的作业本、实习报告、实验报告、课程设计报告应及时批改,不得集中到学期结束一次批改。

10.对学生态度和蔼,要耐心倾听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反映的问题。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学生操作出现安全和质量事故时,指导教师不应发脾气、耍态度,应主动承担责任,并启发和帮助学生总结经验教训,热情鼓励学生树立信心,做好实验与实习。

11.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作风正派、举止文明,提前做好教学准备,下班前参与学生保养设备、打扫周围环境。

12.服从分配,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学生实验、实习守则

1.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提前预习实验内容,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学生进入实习车间或场地,必须遵守车间、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服从分配,听从指导。如认为分配不合理,可通过组织提出,在未改变以前,仍须服从原来安排。

4.学生进入实习车间后,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及各种劳保用品。不得将文艺书籍带进实习场所,不得阅读与实习无关的书报杂志。

5.实验、实习不得迟到早退,坚守实验、实习岗位。有事需请假,得到指导教师同意方可离开。

6.对所用设备、仪器、仪表、机床、工具等,未充分了解其性能及使用方法前,不得草率地进行操作和使用,非自己操作的设备不得随便使用,不得擅自拆卸所用工具、仪器、仪表。如需了解设备的性能结构,可请教有关指导教师。

7.不得将自己所操作的机床、设备擅自让给别人操作。不准两个以上同学同时操作同一台机床,以免发生意外。

8.虚心学习,注意听讲,认真观看示范表演,根据实验要求或图纸规定的技术要点,按照指导教师布置的操作项目和加工内容进行操作。

9.按指定的地点进行实习,不得随便走动,不准在车间内说笑、打闹、斗殴。同学间发生纠纷通过组织解决,不听劝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0.凡因病需休假者,一律凭医生证明,事假需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事假两小时以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四小时以内须经教学班组长同意,一天以内须经分中心主任同意,二天以上须经中心领导批准,否则以旷课论处。

11.爱护国家财产,维护好使用设备,节约使用实习材料与器材。对所用仪器、设备、工具、量具等应注意维护保养和妥善保管,若有损坏或丢失,酌情按价赔偿。

12.做到文明实验、实习。实验、实习场地设备要保持清洁,坚持每日小扫,每周大扫制度。

13. 按照要求认真完成实验、实习报告,做到文字工整,图形清晰,由班长收齐集中交有关教师批改。

五、实习安全规程

(一)机械加工基础实习安全规程

1.磨工实习

进入车间实习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穿凉鞋、拖鞋、裙子和戴围巾进入车间,女同学必须戴工作帽,将长发或辫子纳入帽内。

严禁在车间内追逐、打闹、喧哗、阅读课外书刊、背诵外文单词和收听广播等。

操作时,思想要集中,不准与别人闲谈,头不能靠工件太近,以防磨屑或其它物件飞入眼中或撞伤面部。

身体、手或其它物件不能靠近正在旋转的机械,如:皮带、皮带轮、齿轮等。

未经同意不准动用非自用设备,不准扳动、启动电闸、电门和防护器材等。

磨削系高速切削,又为精密加工,砂轮较脆易碎,操作时要特别小心谨慎。未经平衡的砂轮严禁使用。

开车前检查砂轮罩、挡铁是否完好和紧固;开车后,空转1~2分钟,待机床及砂轮运转正常后再工作。

外圆磨床用顶针装夹时,顶针必须顶在顶针孔内。平面磨床加工高而狭窄或底部接触面较小的工件时,工件周围必须用挡铁,待工件吸牢后方可进行加工。

磨床各油路系统必须畅通,主轴等转动部分决不允许在缺乏润滑的情况下运转。

行程定位块的位置必须正确可靠,并经常检查是否松动。

⑾严格遵守开车对刀的规定,将砂轮引向工件时应非常均匀和小心,避免冲击。

2.车工实习

进入车间实习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穿凉鞋、拖鞋、裙子和戴围巾进入车间,女同学必须戴工作帽,将长发或辫子纳入帽内。

严禁在车间内追逐、打闹、喧哗、阅读课外书刊、背诵外文单词和收听广播等。

操作时,思想要集中,不准与别人闲谈,头不能靠工件太近,以防切屑或其他物件飞入眼中或撞伤面部。

身体、手或其它物件不能靠近正在旋转的机械,如:皮带、皮带轮、齿轮等。

未经同意不准动用非自用设备,不准扳动、启动电闸、电门和防护器材等。

工件、夹具、刀具必须装夹牢固后才能开动机床,以防飞出伤人。

不可用手直接清除切屑,必须用专用钩子或毛刷清除。

卡盘扳手必须随手取下,以免开车时飞出造成事故。

操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设备上的电气线路和器件等发生故障应交维修工处理,自己不得拆卸,不准自己动手敷设线路和安装电源。

⑾开车前必须检查机床各传动部位和润滑系统,油标线应符合要求,然后开慢车试转确认无故障后,方可使用。

⑿装夹工件、调整卡盘、校正和测量工件时,必须停车进行,并将刀架移到安全处。校正后要撤出垫板等物,方能开动机床。

3.铣工实习

进入车间实习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穿凉鞋、拖鞋、裙子和戴围巾进入车间,女同学必须戴工作帽,将长发或辫子纳入帽内。

严禁在车间内追逐、打闹、喧哗、阅读课外书刊、背诵外文单词和收听广播等。

操作时,思想要集中,不准与别人闲谈,头不能靠工件太近,以防切屑或其它物件飞入眼中或撞伤面部。

身体、手或其它物件不能靠近正在旋转的机械,如:皮带、皮带轮、齿轮等。

未经同意不准动用非自用设备,不准扳动、启动电闸、电门和防护器材等。

夹具、工件、刀具必须装夹牢固后才能开动机床,以防飞出伤人。

不可用手直接清除切屑,必须用专用钩子或毛刷清除。

操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设备上的电气线路和器件发生故障应交电工维修,自己不得拆卸,不准自己动手敷设线路和安装电源。

先检查机床各部分运转情况,确认完好方可工作。

⑾高速切削时,必须装防护挡板,操作者应戴防护眼镜。

4.刨工实习

进入车间实习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穿凉鞋、拖鞋、裙子和戴围巾进入车间,女同学必须戴工作帽,将长发或辫子纳入帽内。

严禁在车间内追逐、打闹、喧哗、阅读课外书刊、背诵外文单词和收听广播等。

操作时,思想要集中,不准与别人闲谈,头不能靠工件太近,以防切屑或其它物件飞入眼中或撞伤面部。

身体、手或其它物件不能放在正在运动的滑枕或机械上,操作者在操作刨床时应站在机床两边,不得站在正前方。

未经同意不准动用非自用设备,不准扳动、启动电闸、电门和防护器材等。

夹具、工件、刀具必须装夹牢固后才能开动机床,以防飞出伤人。

不可用手直接清除切屑,必须用专用钩子或毛刷清除。

操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设备上的电气线路和器件发生故障应交给电工维修,自己不得拆卸,不准自己动手敷设线路和安装电源。

先检查机床各部分运转情况,确认完好方可工作。

5.钳工实习

进入车间实习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穿凉鞋、拖鞋、裙子和戴围巾进入车间,女同学必须戴工作帽,将长发或辫子纳入帽内。

严禁在车间内追逐、打闹、喧哗、阅读课外书刊、背诵外文单词和收听广播等。

操作时,思想要集中,不准与别人闲谈,头不能靠工件太近,以防切屑或其它物件飞入眼中或撞伤面部。

身体、手或其它物件不能靠近正在旋转的机械,如:皮带、皮带轮、齿轮等。

未经同意不准动用非自用设备,不准扳动、启动电闸、电门和防护器材等。 操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设备上的电气线路和器件发生故障应交电工维修,自己不得拆卸,不准自己动手敷设线路和安装电源。

所用工具必须齐全、完好、可靠才能开始工作。禁止使用有裂纹、带毛刺、手柄松动等不合安全要求的工具。

6.铸造实习

进入车间实习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穿凉鞋、拖鞋、裙子和戴围巾进入车间,女同学必须戴工作帽,将长发或辫子纳入帽内。

严禁在车间内追逐、打闹、喧哗、阅读课外书刊、背诵外文单词和收听广播等。

操作时,思想要集中,不准与别人闲谈。

未经同意不准动用非自用设备,不准扳动、启动电闸、电门和防护器材等。

浇注后未冷透的铸件不可用手触摸        

操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设备上的电气线路和器件发生故障应交电工维修,自己不得拆卸,不准自己动手敷设线路和安装电源。

严禁在悬空的砂型下修型,应放在平稳牢固的支架上修型。切勿将手放在砂箱下方,以免砸伤手。

禁止用嘴吹分型沙,使用吹风器(皮老虎)时,要选择无人的方向吹,以免沙尘吹入眼中,更不得用吹风器开玩笑。

熔化后的金属液,不要与生锈、潮湿及硬冷的物件骤然接触,以防金属液喷溅伤人。

⑾用坩埚熔化金属,应检查坩埚是否干净和有无裂纹。材料加入前要预热,加料时须缓慢,严禁将杂物和爆炸物加入坩埚炉内,以免发生爆炸事故。

7.锻造实习

进入车间实习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穿凉鞋、拖鞋、裙子和戴围巾进入车间,女同学必须戴工作帽,将长发或辫子纳入帽内。

严禁在车间内追逐、打闹、喧哗、阅读课外书刊、背诵外文单词和收听广播等。

操作时,思想要集中,不准与别人闲谈,头不能靠工件太近,以防铁屑或其它物件飞入眼中或撞伤面部。

身体、手或其它物件不能靠近正在旋转的机械,如:皮带、皮带轮、齿轮等。

未经同意不准动用非自用设备,不准扳动、启动电闸、电门和防护器材等。

锻造后未冷透的锻件不可用手触摸              

操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设备上的电气线路和器件发生故障应交电工维修,自己不得拆卸,不准自己动手敷设线路和安装电源。

检查所用工具是否良好、齐备,锻造设备运转部分的安全罩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锻造设备先进行试车,正常后方可开锤。

⑾手钳掌钳工在操作时,不要将手指置与两钳把之间,亦不得将钳把对准自身或他人,而应置于身体的侧面,以免造成伤害。

⑿工作中应经常检查设备和工具上受冲击力部分是否有损伤,如有松动、裂纹产生,应及时修理。

8.热处理实习

进入车间实习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穿凉鞋、拖鞋、裙子和戴围巾进入车间,女同学必须戴工作帽,将长发或辫子纳入帽内。

严禁在车间内追逐、打闹、喧哗、阅读课外书刊、背诵外文单词和收听广播等。

操作时,思想要集中,不准与别人闲谈。

未经同意不准动用非自用设备,不准扳动、启动电闸、电门和防护器材等。

热处理后未冷透的工件不可用手触摸              

操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设备上的电气线路和器件发生故障应交电工维修,自己不得拆卸,不准自己动手敷设线路和安装电源。

工作前应检查电气设备、仪表、工具、及抽风系统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投入实习操作。

工件进入油槽要迅速,淬火油槽周围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工作结束,关闭电、气、水阀并整理好设备、工具,清理工作场地。

9.焊接实习

进入车间实习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穿凉鞋、拖鞋、裙子和戴围巾进入车间,女同学必须戴工作帽,将长发或辫子纳入帽内。

严禁在车间内追逐、打闹、喧哗、阅读课外书刊、背诵外文单词和收听广播等。

电焊工作台必须装好屏风板,肉眼切勿直视电弧。

操作时,思想要集中,不准与别人闲谈,头不能靠工件太近,以防焊渣飞入眼中或烫伤面部。

未经同意不准动用非自用设备,不准扳动、启动电闸、电门和防护器材等。

刚焊接未冷透的工件不可用手触摸              

操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设备上的电气线路和器件发生故障应交电工维修,自己不得拆卸,不准自己动手敷设线路和安装电源。

使用剪板机或其它各种设备前,应先检查各部分是否良好,运转是否正常,并遵守所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0.数控加工、特种加工实习

进入车间实习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穿凉鞋、拖鞋、裙子和戴围巾进入车间,女同学必须戴工作帽,将长发或辫子纳入帽内。

严禁在车间内追逐、打闹、喧哗、阅读课外书刊、背诵外文单词和收听广播等。

操作时,思想要集中,不准与别人闲谈。

特种加工、数控加工设备(如数控车床、数控铣床、数控线切割机床、数控电火花加工机床、激光加工设备、超声波加工设备等)属贵重设备,使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得到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使用。现场教学和参观时,必须服从组织安排,注意听讲,不得随意走动。

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使用特种加工、数控加工设备。任何人使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该设备的操作规程。学生除在指定的设备上进行实习外,其他一切设备、工具未经同意不准私自动用。

使用特种加工、数控加工设备前,必须先检查电源连接线、控制线及电源电压。装夹、测量工件时要停机进行。

特种加工、数控加工设备运行时,操作者不能离开岗位,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关闭电源,保持现场,并报告指导教师或有关管理人员。查明原因,处理完毕后,方可再行实习。

(二)电工电子实习安全规程

1.学生不得擅自开启实习车间的总电源开关,要由实习指导教师、或征得实习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开启。

2.通电调试前,应首先检查电源电压是否正常,电路是否正确,电路不允许有裸露部分,各接地是否良好,并经指导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通电调试。

3.通电调试时,应仔细观察。若发现有放电、打火或冒烟等异常现象,应首先切断电源,待查明原因后,方可再通电。

4.焊接间隙时,电烙铁应放在烙铁架上;不使用时,电烙铁应及时断电。焊接过程中不准甩动电烙铁,以免焊珠溅出伤人。

5.在拆装电路时,应切断有关电源。在离开实习操作工位时,必须切断本操作台全部设备的电源。

6.发生触电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向指导教师报告。对触电受伤者要采取触电急救和其它抢救措施,事故现场不得自行处置,待指导教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实习。

(三)实验与工程综合训练安全规程

1.学生不得擅自开启实验室的电源开关,要由实验室指导教师、或征得实验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开启。

2.通电调试前,应首先检查电源电压是否正常,电路是否正确,强电高压电路不允许有裸露部分,各接地是否良好,并经指导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通电调试。

3.通电调试时,应仔细观察。若发现有放电、打火或冒烟等异常现象,应首先切断电源,待查明原因后,方可再通电。

4.在实验室焊接间隙时,电烙铁应放在烙铁架上;不使用时,电烙铁应及时断电。焊接过程中不准甩动电烙铁,以免焊珠溅出伤人。

5.发生触电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向指导教师报告。对触电受伤者要采取触电急救和其它抢救措施,事故现场不得自行处置,待指导教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实验或训练。

6.在实验或训练任务完成后,应切断有关电源。在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切断本操作台全部设备的电源。

(四)其它安全规程

1、观察实习四周环境,了解紧急疏散出口在何处。

2、碰到紧急情况出现,尽快切断电源,有序疏散与撤离现场。

3、在清理与搬运实验、实习设备或装置时,防止尖锐的或太重的设施对人造成伤害。

4、出现伤者,及时汇报指导老师,并协助处理。

六、关于教学事故和教学违纪的认定与处理规定

(一)教学事故

1.事故认定

按《南京工程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定教学事故。

2.处理程序

1)发生教学事故后,责任人应立即主动将有关情况报告分中心或基地主任,分中心或基地主任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综合办公室和中心领导。

2)中心综合办公室会同分中心或基地迅速调查事故原因,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报中心领导审定,一般教学事故(Ⅲ级)由中心处理,结果报学校备案。严重教学事故(Ⅱ级)和重大教学事故(Ⅰ级)报学校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3.处理规定

1)一般教学事故(Ⅲ级),对责任人给予中心内部通报批评,责任人需写出书面检查,同时根据情节、认错态度和学校有关规定扣减责任人部分学校发放的业绩津贴或奖金。

2)严重教学事故(Ⅱ级)和重大教学事故(Ⅰ级),对责任人给予中心内部通报批评,责任人需在中心全体人员大会上作书面检查,根据情节、认错态度和学校有关规定扣减责任人部分或全部学校发放的业绩津贴或奖金。

(二)教学违纪

1.违纪认定

下列情况认定为教学违纪

序号

事       项

1

擅自简化教学内容,对教学造成影响。

2

对应该讲清楚的安全操作注意事项而没有讲清楚,造成学生发生安全事故。

3

理论、实践课期间,无故离岗。

4

学生发生安全事故时,指导教师不在现场或没有做现场应急处理。

5

辅导学生时态度差,与学生发生争吵,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6

实验、实习期间,指导教师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或未严格要求学生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2.处理程序

1)发生教学违纪后,责任人应立即主动将有关情况报告分中心或基地主任,分中心或基地主任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综合办公室和中心领导。

2)中心综合办公室会同分中心或基地迅速调查违纪原因,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报中心领导审定。

3.处理规定

教学违纪,对责任人给予中心内部通报批评,责任人需写出书面检查,同时根据情节、认错态度扣减责任人学校发放的业绩津贴或奖金500-5000元(一年内第1次教学违纪扣减500元,第2次扣减2000元,第3次扣减5000元)。

七、教学人员考核

(一)组织领导

1.实行部门考核,实验分中心、基地考核二级考核制度。

2.月度考核由各个教学小组负责,年度考核由实验分中心、基地组织实施,综合学生评议、平时检查记录、听课情况、完成工作量定额等,考核结果报中心审核。

(二)考核内容

1.德: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参加学校、中心各项政治活动,遵纪守法,教书育人、勤俭节约,工作态度等。

2.能:从事岗位工作的实际能力和业务水平。

3.勤: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责任心,考勤情况。

4.绩:履行工作岗位职责,教学质量、重大教改、科研成果,教学获奖,教材编写、论文发表、学科竞赛、实验室建设、完成定额工作量等情况。

(三)考核等级

1.考核结果分为:A——优秀、B——称职、C——基本称职、D——不称职四等。

2.考核评分与等级的对应关系为:优秀90~100分、称职70~89分、基本职称60~69分、不称职为59分及以下。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称职。

1)组织纪律性差,无故旷工年累计达3天的,或经常迟到、早退且屡教不改者。

2)工作责任心差,造成严重事故者,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设备或贵重仪器的损坏。

3)当年受党纪或行政处分者。

八、教学质量的检查评议制度

1.中心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每年组织教学管理评价,对教学管理、教学过程、教学人员和教学质量等情况做全面了解,必要时请教务处等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

2.为提高理论、实验、实习教师的讲课水平、实际动手能力水平,中心每年组织一次教师讲课水平考核,同时对实验、实习指导教师的讲课进行现场点评、指导及考核。

3.为了解教学情况、教学效果,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中心经常召集学生代表,对教学工作进行研讨,广泛征求学生意见。

本教学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执行过程中,本制度与学校有关文件相抵触,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工业中心

〇一三年三月修订


实验指导教师工作守则

实验指导教师包括:任课教师、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各类人员要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同时要做到团结协作,积极完成各项任务,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编写实验指导书等实验教材。

2)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认真填写实验教学进度表。

3)做好实验教学组织和课前准备工作。

4)认真备课,编写实验教案,并做好实验备课工作。

5)向学生宣讲学生实验守则、安全制度及本实验课程的有关规定。

6)严格执行预习及提问制度和实验教学考勤制度,加强实验教学的全程管理。

7)督促、检查学生实验进度和质量。

8)学生操作时,应积极辅导,集中精力仔细观察,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实验中出现的问题。

9)负责对学生实验报告的评阅和实验成绩的评定。

10)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生产实践工作,自行开发、设计、制作仪器设备和装置,提高实验技术水平。

11)负责实验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证实验仪器设备完好率。

12)填写好实验项目卡、实验室安全记录、实验室使用记录、实验室设备维修记录等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各项记录。

13)负责实验教学资料的归档工作。

工业中心

〇一三年三月修订


实验教学过程控制程序

一、总则

为了保证本中心各实验教学秩序,使实验教学工作有条不紊地正常进行,保证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实验教学过程控制程序。

二、实验计划的实施

1.根据学校制定的教学进程安排和实验教学要求,结合实验室的设备、场地情况,由中心教学办公室拟定学年、学期实验教学计划,经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后执行,并上报校教务处备案。

2.每学期的实验计划及实验项目由中心主管教学主任审批,下达有关实验中心、基地付诸实施。

3.每批实验开始前,实验指导老师要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及说明有关规定事项,以引起学生的重视,阐明实验目的、实验要求、实验安排,以及如何做好各种类型实验进行动员,确定分组实验名单。

4.每学期在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各实验室责任人要认真做好设备维护、实验器材整理与补充,各实验中心、基地主任要检查实验准备工作。

5.实验期间每个实验必须按照实验安排时间表和实验内容进行,实验内容和实验时间不得随意更改。

6.实验期间安全第一,各级教学人员务必高度重视,中心每学年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主管教学主任、教学办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基地主任要经常深入实验室,加强安全纪律的检查,一定要把可能发生人身设备事故的苗头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无任何实验安全事故。

三、实验过程情况的处理

1.实验期间学生中如发现特殊或重要情况,指导教师要及时报告实验中心、基地主任、中心教学办公室、中心主管教学主任,及时与有关院、系联系。

2.实验期间的日常工作和一般问题,由实验中心、基地主任或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处理。

3.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发生人员受伤、设备事故、仪器非正常损坏等情况,要及时报告实验指导教师处理,不得隐瞒。

4.中心教学办、实验中心、基地主任要定期到有关实验室抽查监督实验教师的指导和学生实验情况。

四、实验工作的总结

1.每次实验指导老师要做现场记录,实验好结束后,由实验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验情况,按评分标准评定实验有关成绩,并根据实验报告综合给出综合成绩。一个班级实验结束后,成绩及时汇总,经实验中心、基地主任审核、签字后,交中心教学办、教务处。每批实验学生的出勤情况、考核情况、平时实验成绩记录等资料要存档备查。

2.一个班级实验结束后,由各实验小组组长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实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实验中心、基地和中心教学办公室,并向中心教学主管主任汇报。

3.一学期实验结束后,各个实验室会同实验指导教师,参考学生座谈会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总结、交流,找出不足之处,不断改进,以保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每学年,中心要组织教学办、实验中心、基地、各实验室进行本年度的教学实验情况进行书面总结,肯定成绩,评优表彰,找出不足,制定整改措施,使教学实验工作持续改进。

                                      工业中心

〇一三年三月修订


实习教学过程控制程序

一、总则

为了稳定实习教学秩序,保证和不断提高实习教学质量,特制定实习教学过程控制程序。

二、实习计划的实施

1.根据学校制定的教学进程安排和实习教学要求,结合实习车间、实训室的设备、场地情况,由中心教学办拟定学年、学期实习教学计划,经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后执行,并上报校教务处备案。

2.每学期的实习计划及实习轮换方案由中心主管教学主任审批,下达实习车间和实训室付诸实施。

3.每批实习开始前,由实验中心、基地主管教学的负责人,就实习课程在专业培养中的作用,以及如何搞好教学实习进行动员,以促使学生思想的高度重视。

4.实习动员后,由各工种小组进行入场教育,阐明实习目的、实习要求、实习安排、实习安全及有关规定事项,确定分组实习名单,并由实习指导教师带领本工种实习学生进入实习场地。

5.实习学生进入实习场地前,由实验中心、基地主管教学的负责人会同实习小组负责人检查实习准备工作。

6.实习期间各工种必须按照实习安排表内容进行,实习内容不得随意更改。

7.实习期间安全第一,各级教学人员务必高度重视,中心每学年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主管教学主任、教学办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基地主任要经常深入车间、实训室,加强安全纪律的检查,一定要把可能发生人身设备事故的苗头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无任何实验安全事故。

三、实习过程情况的处理

1.实习期间学生中如发现特殊或重要情况,指导教师要及时报告实验中心、基地主任、中心教学办公室、中心主管教学主任,及时与有关院、系联系。

2.实习期间的日常工作和一般问题,由实验中心、基地主任或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处理。

3.在实习过程中,发生实习人员受伤、设备事故、刀具非正常损坏等情况,要及时报告实习指导教师,不得隐瞒。

4.中心教学办、实验中心、基地主任要定期到实习车间、实训室抽查监督实习教师的指导和学生实习情况。

四、实习工作的总结

1.实习结束后,由实习指导教师根据教学要求,按评分标准评定实习成绩,及时汇总,实验中心、基地主任审核签字后,交中心、教务处,每批实习学生的出勤情况、考核情况、实习成绩等资料基地存档备查。

2.一个班级实习结束后,由各教学车间、实训室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实习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实验中心、基地和中心教学办公室,并向中心教学主管主任汇报。

3.一学期实习结束后,各实习车间和实训室会同实习指导教师,参考学生座谈会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总结、交流,找出不足之处,不断改进,以保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每学年底,中心要组织教学办、实验中心、基地、各教学车间、实训室进行本年度的教学实习情况进行书面总结,肯定成绩,评优表彰,找出不足,制定整改措施,使教学实验工作持续改进。

工业中心

     〇一三年三月修订

实习教学环节标准及要求

一、课堂讲解

1.内容

按实习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实习指导书或教材要求讲授。

2.要求

1)内容完整、术语规范、概念准确、层次清楚、重点突出、举例恰当、启发思考、教书育人。

2)采用“少而精”、“启发式”、“讨论式”的教学方式,讲清难点,强调重点,充分利用多媒体、挂图、教具等教学手段。

二、现场示范讲解

1.内容

按实习教学大纲、实习指导书、教材要求。

2.要求

1)操作:动作要熟练准确,干净利落,完全符合操作规程,强调规范操作的重要性。

2)讲解:采用“讨论式”、“启发式”的教学方式,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充分利用现场资源,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

4)授课时间严格按实习日进度安排表进行。

三、巡回指导

1.牢记安全,辅导耐心,态度可亲,观察仔细,注意力集中,及时纠偏;

2.不得无故离开自己所指导区域;

3.因故离岗,需向他人交待,责任明确;

四、演示操作

1.项目要有一定难度;

2.动作要熟练流畅、规范;

3.偶尔失误时,和学生一起分析原因,培养学生解决具体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现场参观

1.综合参观

2.全厂参观(行政区域除外)

由各组实习指导人员带领本组同学进行。及时讲解,介绍工厂的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设备配置特点、产品品种等。

3.工种参观

1)由各组实习指导人员带领本组学生只参观与本工种相关的区域。

2)重点介绍本工种的典型工艺、典型工装、典型设备。

3)参观时要秩序井然,注意安全。

工业中心

                                       〇一三年三月修订


首开实验试讲、试做规定

为了培养青年教师严谨治学的教风,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创造性,对首次上岗指导实验的教师要求试讲、试做实验,并组织评价,规定如下:

1、首次上岗指导实验之前,至少应协助指导实验教学一年,才有资格申请指导实验。

2、实验分中心和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指导新教师完成相关课程的主要实验,并且写出评语。试做实验要做到基本操作规范、实验数据准确、重现性好。试讲实验要做到表达清晰,试讲内容包括实验目的、要求、设备与原材料、基本操作、影响实验因素与注意事项、对结果的分析与思考等,并写出包含上述内容的实验报告。

3、由新教师本人申请上岗指导实验,并附上指导人员的推荐意见。中心组成考评小组,按照教务处的要求,组织对其试讲、试做的现场考评工作。并认真填写相关表格(附申请人实验教案和实验报告),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由实践教学科审核后将附表复印件反馈至中心。中心做好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

4、试讲、试做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指导实验。

                                      工业中心

〇一三年三月修订


电工电子实验中心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

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为有效利用和挖掘实验室资源,充分发挥实验室在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实验教学改革,电工电子实验中心实行开放式实验教学管理,进行实验室开放,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开放的意义

实验室开放是指各类实验室在完成计划内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设施条件等资源,面向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贯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形式多样的指导原则,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

二、开放的模式

实验中心实行预约开放和完全开放两种模式,预约开放有预约时间的要求,分班级集体预约和学生自行预约两种模式;完全开放是学生在指定的实验室,可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自由进入实验室,进行和完成所选的实验项目。    

三、开放管理办法

1.电工电子实验中心开放工作在主任的领导下,由实验中心组织实施。各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本实验室开放的具体实施。

2.采用开放与引导的方式开展实验教学。为了培养学生科学的实验方法,实验室在开放之前,实验教师须讲解实验要求和方法、仪器设备使用、实验考核办法等。

3.实行预约开放与完全开放相结合。学生实行自主管理。目前实验课程70%的内容、课程实验50%的内容进行开放性实验;?

4.时间与空间的开放:现已提供23个实验(实训)室,开放的主要实验室有电子技术实验室、电工实验室、综合创新实验室、共建实验室。?

第一周至第十九周工作日开放时间8:00~20:00。

第十六周至第十九周周末开放时间8:00~16:00。?

如有特殊时间需要,由教师与学生协商解决,报中心审批备案。

四、开放实验室教师职责?

对于开放的实验室,教师要加强开放实验的管理。实验前,配备开放管理系统的实验室,教师要预先做好对开放的班级学生进行预录名单、开放实验项目等工作;进行必要开放实验的办法、考核、使用等进行辅导;准备好相关的教学文件和教学资料,为开放实验提供必要的支持。在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指导教师坚守岗位,回答学生在实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实验指导,进行学生实验结果检查和成绩记录;及时维护好实验装置和仪器仪表,保证开放实验的顺利进行。

五、开放实验室管理制度?

1.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必须根据实验要求,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参考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待指导教师认可后方可进行实验操作。预约式实验学生准备不充分的,指导教师可暂停其本次实验;学生进入完全开放式实验室必须签字,并严格遵守《学生实验守则》;明确责任,防止浪费与人员损伤,杜绝危险事故的发生。

2.学生进入实验室,应自觉服从管理,严格执行实验室的各项管理规定爱护实验设备,不得随意移动桌面上的仪器,实验箱等,不得拆卸计算机主机,仪器及附件。实验完毕后,按原样整理好台面。仪器设备若有损坏,请向实验管理人员报告。

3.创新实验室为大学生电子大赛、电子兴趣小组活动、学生自选实验课题研究、设计性实验、青年教师实践锻炼等提供条件和场所。本实验室仪器设备,开发工具原则上不容许带出实验室,如确因工作需要借出的,应经指导教师同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办理借用手续才能借出,一般借出时间不超过三天。学生每次实验结束,整理好实验设备,保持实验室清洁。

4.开放实验要认真开放系统的维护、更新等工作,要有专人负责。

5.开放实验的操作成绩评定由值班指导教师给定,并上传到管理系统;实验任课教师负责批改实验报告和最终实验成绩评定及教学资料归档。

   工业中心

〇一三年三月修订


电工电子实验成绩评定办法

为了深化电工电子实验教学改革,规范实验教学秩序,客观、公正、透明和科学地评定实验成绩,根据学校实验教学考核与成绩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电工电子实验中心教学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评定办法。

一、成绩等级

实验总成绩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5个等级。

二、考核内容

实验考核内容包含基本操作技能、基本知识、实验报告、实验态度等。

1.基本操作技能:主要考核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它由正确性、工艺性、创造性三部分组成,且每个操作单独记分,记分采用百分制,最后将各项操作成绩综合。

2.基本知识:主要根据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对学生进行基本知识考核,考核原则上采用书面考核办法,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

3.实验报告:实验报告为考核重要依据之一,每个实验须写一份报告。

实验报告内容包括:实验名称、预习内容、实验步骤、原始数据、结论分析等;

实验报告成绩依据报告的正确性、工艺性、全面性、规范性及书写态度综合评定。报告采用百分制,如有明显抄袭者或不交者,按0分记。

4.实验态度:包括考勤、学习态度、操作态度等。实验如果旷课、严重违反实验操作规程、无预习报告,实验为不及格;

三、评定办法

1.指导教师认真做好考勤、操作考核记录等工作。

2.各项考核内容均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考核内容中,只要有一项不及格者,实验总成绩为不及格。?

3.实验成绩是由多个实验的成绩合计而成的。每个实验各项实验考核内容合格者,其每个实验成绩按下表比例进行评定。(基本操作技能部分据具体内容再细分)

基本操作技能

基本知识

实验报告

实验态度

60%

10%

20%

10%

4.实验成绩分为实验课程成绩和课程实验成绩。

1)实验课程实行期末考核制度,成绩评定办法严格按实验教学大纲要求执行。实验课程成绩评定由期末考核成绩和平时成绩综合确定,以平时成绩为主。实验课程成绩的算法如下:

平时各个实验成绩的平均值×60%+期未考核成绩×40%

2)课程实验原则上不采用单独的期末考核,其成绩由各个实验项目的成绩综合而定。课程实验的成绩为平时各个实验成绩的平均值。

5.实验成绩须用Excel表制作(含各考核内容成绩和总评成绩),并将电子文档和纸质打印稿按时上交中心审核、备案。审核合格后实验课程成绩及时上传至学院教务网站

工业中心

   〇一三年三月修订


电工电子实习成绩评定办法

为了深化电工电子实习教学改革,规范实习教学秩序,客观、公正、透明和科学地评定实习成绩,根据学校实习教学考核与成绩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电工电子实习基地教学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实习成绩评定办法。

一、成绩等级

实习总成绩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5个等级。

二、考核内容

实习考核内容包含基本操作技能、基本知识、实习报告、实习态度等。

1.基本操作技能:主要考核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它由正确性、工艺性、创造性三部分组成,且每个操作单独记分,记分采用百分制,最后将各项操作成绩综合。

2.基本知识:主要根据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对学生进行基本知识考核,考核原则采用书面考核办法,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

3.实习报告:实习报告为重要考核依据之一,每个实习须写一份报告。实习报告内容包括:实习名称、实习内容及操作过程、主要收获体会等;实习报告成绩依据报告的正确性、工艺性、全面性、规范性及书写态度综合考核。报告采用百分制,如有明显抄袭者或不交者,按0分记。

4. 实习态度:包括考勤、学习态度、操作态度等。如迟到三次及三次以上或旷课半天及以上或严重违反实习操作规范者,实习为不及格。

三、评定办法

1.指导教师认真做好考勤、操作考核记录等工作。

2.各项考核内容均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考核内容中,只要有一项不及格者,实习总成绩为不及格。

3.各项实习考核内容合格者,按下表比例进行综合评定。(基本操作技能部分据具体内容再细分)

基本操作技能

基本知识

实习报告

实习态度

50%

30%

10%

10%

4.如在上述考核内容采用的是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记分办法,在进行成绩综合时,应先将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折算标准如下表: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95

85

75

65

再将实习总成绩按下表换算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5个等级。

100~90

89~80

79~70

69~60

59~0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5.实习成绩须用Excel表制作(含各考核内容成绩和总评成绩),并将电子文档和打印稿按时上交中心审核、备案。审核合格后及时上传至学院教务网站。

                                  工业中心

                                         〇一三年三月修订


机械工程基础实习成绩评定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机械工程基础实习教学秩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定实习成绩,根据学校实习教学考核与成绩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机械工程基础实习教学的具体情况,现制订机械工程基础实习成绩评定办法。

一、考核内容

1.劳动态度: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服从分配,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实习各项规章制度。

2.安全文明生产: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公物,举止文明,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3.操作技能:认真学习各工种规定的基本操作技能,按实习计划完成加工作业,努力提高工程实践能力。

4.应知内容:在实习期间对指导教师讲授的有关基础理论知识及教材规定的自学内容进行应知考核,独立完成实习报告。
   二、实习成绩评定
   1.劳动态度,安全文明生产、操作技能成绩评定,由综合实习基地教学管理部门安排各实习工种指导教师分别进行考核评定。
   2.应知内容考核由指导教师进行考核评定。 ?

3.学生实习考核结束后三日内,实习各工种负责人、指导教师将考核成绩送交实习基地教学管理部门汇总得出总成绩,一周内报送中心教学办公室审核、备案。审核合格后及时上传至学院教务网站。

4.学生迟到、早退一次(15 分钟以内)扣 2 分,事假一天扣 8 分,旷工一天扣 20 分,不服从分配一次扣 10 分(均为扣实习总成绩分数)。

5.某一工种未实习或工种出勤率低于三分之二者,实习无成 绩,按不及格处理。

6.操作技能考核与应知内容考核成绩其中一项不及格者,实习成绩不及格。

7.各工种计分及应知内容考核均以百分制记分,汇总后由实习基地教学管理部门复核按下列办法折算成五级分制:优:90 分及以上; 良:8089分 中:7079分; 及格:6069分 不及格:59 分及以下。

8. 技能与应知成绩比例分配表
   三、各工种实习考核评分标准

热加工

冷加工

工种

百分比(%)

工种

百分比(%)

铸造

15

车工

27

锻压

15

钳工

21

焊接

15

铣刨磨

12

热处理

15

应知考核

40

应知考核

40

合计

100

合计

100

㈠劳动态度  15分

1.服从分配、遵守纪律、劳动态度认真   12—15分

2.遵守纪律与劳动态度一般,偶有违纪经批评教育及时改正者    9—11分

3.不服从分配,纪律较差,劳动态度较差   0—8分

4.迟到、早退、旷工、不服从分配等将按本办法第二条款的第4 条、第 5 条相应规定处理。

㈡安全和文明生产  15分

1.安全操作   10分

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每项每次  -2分

2)因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或重大事故  -5 — —10分

2.文明生产   5分

文明生产不符合要求每项(次)  -1分

㈢操作技能   70分

1.平时作业练习  20分

2.操作考核   50分        

3.操作技能考核评分参见各工种实习作业

                                 工业中心

                                      〇一三年三月修订


CAD/CAM 训练机房管理条例

一.实习人员进入CAD/CAM训练机房,保持室内清洁。

二.上机时,必须按照学号对号入座,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得高声喧哗或做与实习无关的事情。

三.禁止使用训练机房以外的光盘和软件,严禁玩电脑游戏和利用计算机传播非法、不健康的文件。

四.必须爱护训练机房中的一切设施,禁止恶意破坏计算机内的软件或擅自删除程序。

五.不准携带食物和饮料进入训练机房,自觉遵守学校学生行为规范。

六.上机时,发现电脑故障或程序出错等问题应及时向指导教师反映,请专业人员维修;学员不得随意打开机箱或更改内部设置。

七.实习结束时,必须先退出程序,再关显示器和机箱电源,并做好实习场所的清洁卫生工作,由指导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去。

八.上述条款若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承担赔偿责任。

                                  工业中心

                                      〇一三年三月修订


物料及仓库管理条例

一、中心的物料和仓库管理由挂靠在办公室的专人(物料及仓库管理员)负责。

二、物料的领用以班组或分中心为单位,领料人凭由班组长或分中心负责人签字的“领料单”到物料及仓库管理员处领用所需物料。

三、“领料单”是领用一切物料的凭据,领料人应按照要求如实、认真填写,班组长和分中心负责人应认真审核物料的领用情况,确保“节约使用”和“物尽其用”。

四、物料及仓库管理员应对所有物料的领用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随时向办公室主任或中心领导报告,并在每学期负责做一次“物料出入库情况分析报告”。

五、贵重物品的领用则由专人申请并由班组长、办公室主任共同审核后方可领用。

六、在借用工具时,借用者应办理登记手续,并爱惜工具、保管好工具,用毕及时归还,物料及仓库管理员应在工具被归还时予以仔细检查。若工具被非正常损坏,借用者应承担起赔偿责任。

七、材料申购,需填写材料申购单,经中心主任同意后交专管人员采购。

八、在仓库重地内,严禁吸烟,严禁一切明火,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九、物料及仓库管理员应在每学期期末盘点库存,做到帐、单、物三者相符。

十、氧气、乙炔气等易燃易爆物料施行专库专放、专人保管,并定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十一、物料及仓库管理员应做好物料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到先进先出、合理使用。

十二、物料及仓库管理员应做好仓库的日常清洁卫生工作。

                                   工业中心

                                      〇一三年三月修订

低值易耗品申请、购买、领用管理办法

一、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范围和分类

1.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为教学、科研等各方面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资。

2.实验材料:凡一次使用后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资,如:各种原材料、练习焊接使用的元器件,零配件等;

3.低值易耗品: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如:工具、量具、玻璃器皿、一般用具以及独立使用的元件、配件等。

二、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经费来源和管理

1.教学用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购置经费,由学校预算资金统筹安排。

2.教学用实验实习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经费由中心主管领导根据本年度下拨经费和各实验实习中心(基地)的经费预算进行统筹计划与管理。

三、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计划与购置

1.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供应实行计划管理。各实验室必须按时上报所需物品计划。

2.教学实验用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根据各实验室实验学生人数、实验室设备的使用情况和资金的可能,由各实验室填写材料申请单,交分中心(基地)主任审核签字,提交中心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上报资产管理处统一进行采购。

3.采购回来的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应及时填写“入库收单”,送保管员验收入库,如发现质量、数量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四、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领用与库房管理

1.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入库须填写入库单,由库管员清点验收后入库。如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

2.各实验室领用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时,按实际上报购买清单办理领用手续。

3.在用的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登记本定人管理。丢失、损坏、及时办理报废,主任签字后销账。要加强对在用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每学期要进行清查,保持账物相符。

4.库房保管员要定期向中心上报一份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消耗明细表。

5.库房保管员离库必须关掉电源,关好门窗,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准存放个人物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工业中心

                                     〇一三年三月修订


实验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暂行办法

为了贯彻勤俭办学方针,增强师生员工爱护国家和学校财产的责任心,加强物资管理工作,以保证教学、科研、开发、行政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南京工程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1.各实验室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国有资产的宣传教育,认真建立仪器设备的保管与借用制度。对保管、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训练,切实防止仪器设备及低值品的损坏和丢失。

仪器设备及低值品(包括技术资料)因人为损坏和丢失,均属责任事故。因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和丢失均应赔偿。

2.由于下列主管原因,造成仪器设备及低值品损坏,使国家财产受到损失的应予赔偿:

1)不遵循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工作;

2)不按制度办事又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设备器材;

3)尚未掌握操作技术和了解仪器设备性能及方法,轻率动用设备器材;

4)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操作错误或保管不当;

5)由于其他不遵循规章制度等主观原因造成设备及低值品的顺坏。

3.确系由于下列客观愿意造成仪器设备及低值品的损坏,可不赔偿:

1)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性引起的损失,却是难于避免的;

2)因实验设备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久,接近损坏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理的自然损耗;

3)经过批准,试用稀缺的设备仪器,试行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虽然采取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坏;

4)由于其他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失(包括自然灾害等)。

4.属于下列情况,可按损失价值酌情赔偿或免于赔偿

1)按照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上不熟练造成损失的;

2)一贯遵守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偶尔疏忽造成损失的;

3)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主动如实报告,认识较好的;

4)因工作需要经常洗刷和移动易损的低值品。

5.仪器设备损失的价值,按如下原则实事求是地计算

1)损坏零配件的,只计算零配件的损失价值;

2)局部损失可修复的,只计算修理费;

3)损坏质量显著下降但尚能使用的,视其质量化程度酌情计算损失价值。

6.仪器设备和低值品的丢失

1)因保管不善,造成物资丢失的;

2)因防范不严,偷盗者入室作案,盗走物品的;

3)出差途中,所带物品在车、船或旅店被盗的;

4)教师出面为学生所借物品,学生毕业时未还的;

5)单位借、还制度不健全,出国、外调人员离开学校所借物品未还的;

6)因突发事故,当事人故去,所借物品虽经过多方查找,仍无下落的。

7.发生设备器材丢失事故时,必须立即报告设备主管部门和学校保卫部门,迅速查明情况和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进行处理。

8.仪器设备和低值品丢失责任的区分。根据上述丢失的种种原因,将丢失赔偿划分为

1)属于被盗的并有当地公安部门的证明,可以减免赔偿;

2)因管理不善,属于单位责任的,应由单位赔偿;

3)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丢失的,应由个人赔偿;

4)学生借用丢失的,其指导教师有责任督促学生赔偿。

9.仪器设备和低值品损坏、丢失赔偿比例计算公式:

赔偿金 = 购置原值 × 赔偿比例 ×加权系数

赔偿比例 = (折旧年限-已使用年限)/折旧年限

计算机(电子)类:折旧年限8年;

仪器仪表:折旧年限15年;

机械类:折旧年限20年;

加权系数(0~1);视事后的态度、认识及损失丢失物品价值的大小而定。

10.赔偿处理的权限,可以根据物资性质及损失价值大小,由实验分中心主任、中心负责人及学校主管单位分级负责审批。财产损失金额在800元以下者由实验分中心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中心负责人审批。财产损失金额在800以上者直接上报,由中心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批。

11.赔偿费由中心负责,根据确定的赔偿金额及本人经济情况决定一次偿还或分期偿还。如赔偿人经济上确有很大困难,可提出申请,经过有关单位调查证明,报负责审批单位批准,可以缓期偿还。

12.根据审批单位的意见,由中心与资产管理处进行核实后开出统一赔款单,到中心与资产管理处财务室办理缴款。

13.确定赔偿金额和偿还日期后,由赔偿人所在实验分中心按期负责催缴。赔偿费返回各实验室,用于维修及补充仪器设备 。

工业中心

                                      〇一三年三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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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中心

〇一三年三月修订

供稿人: 发布时间:2017-04-1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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