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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徐紫怡同学的通报批评
2015年12月11日晚22:30分,我中心东区7号站C104宿舍手机充电宝发生爆炸,爆炸引起桌子着火,同时引燃了桌上的一把雨伞和两盒抽纸,宿管及时用灭火器灭火,爆炸导致桌子表面有一定损坏。
经过中心老师勘察现场并调查,发现爆炸充电宝为D数控151班徐紫怡同学所有。该同学在淘宝网上廉价购买,质量无法保障,且使用过程中长时间充电,导致此次爆炸事故的发生。现对徐紫怡同学用电过程中“用电不慎,疏于看护”提出通报批评,责成其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在学期综合测评中扣除相应分数。请全中心同学引以为戒,加强用电安全责任感,遵守电器安全规范,购买质量过硬的充电宝、暖手宝产品,积极检查自身用电安全隐患,将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
特此通报
工业中心学工办
2015.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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