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持续加强我校优良学风建设,扎实推进榜样标杆培育计划,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志存高远、德才并重、情理兼修、勇于开拓的优良品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本科生中开展2023年度南京工程学院十大优秀学生标兵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十大优秀学生标兵10名、十大优秀学生标兵提名10名。
二、评选标准
《南京工程学院十大优秀学生标兵评选办法》(附件1)。
三、评选流程
1.各二级学院(中心)通知布置、宣传发动,学生个人自荐;
2.各二级学院(中心)组织初评,推荐1-2名学生候选人参加学校复评(推荐顺序以汇总表排序为准);
3.学生工作处组织专家复评,评出20名入围人选;
4.学生工作处组织入围学生进行现场风采展示,评委现场评分,评出十大优秀学生标兵10名、十大优秀学生标兵提名10名;
5.学校发文表彰、宣传、奖励与评比材料归档。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中心)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优中选优,对照评选办法,遴选推荐师生公认的优秀学生;
2.往年已获评“十大优秀学生标兵”、“十大优秀学生标兵提名”的学生不再推荐;
3.各二级学院(中心)于2023年4月10日(周一)16:00前将《2023年度南京工程学院十大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推荐汇总表》、《南京工程学院十大优秀学生标兵申报表》及个人事迹等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行政北楼221室(86118815),电子材料报送至学生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上报材料”栏(逾期视为弃权)。
附件:1.南京工程学院十大优秀学生标兵评选办法
2.2023年度南京工程学院十大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3.南京工程学院十大优秀学生标兵申报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