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引导学生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展现当代学生的精神风貌,以身边榜样引领学生成长成才,培养学生志存高远、德才并重、情理兼修、勇于开拓的思想品德。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十大优秀学生标兵”和“十大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类型
1、十大优秀学生标兵:标兵10名、标兵提名奖10名;
2、十大校园之星:校园之星10名,校园之星提名奖10名;
“十大校园之星”类型:学业之星、创业之星、志愿之星、科技之星、团队之星、感动之星、实践之星、文体之星、自强之星、技能之星。
二、评选条件
符合《南京工程学院十大优秀学生标兵评选办法》、《南京工程学院“十大校园之星”评选办法》
三、名额设定
1、十大优秀学生标兵:各学院推荐1-2名,在汇总表上注明推荐顺序,仅限个人申报;
2、十大校园之星:十个评选类型,各学院在每个类型上推荐1名(个),可以团队形式申报;
3、“十大优秀学生标兵”和“十大校园之星”不可同时申报。
四、评选流程
1、各学院(中心)宣传发动,个人(或团队)自荐;
2、各学院(中心)初审、推荐;
3、学工处、团委审核,决定入围人选;
4、开展网络投票,投票结果作为评定依据;
5、学生风采展示,评定最终结果;
6、学校发文进行表彰和宣传。
五、材料报送要求:
1、十大优秀学生标兵:
请于2021年3月24日10:00之前将《南京工程学院“十大优秀学生标兵”申报表》和《南京工程学院“十大优秀学生标兵”推荐候选人汇总表》纸质送至行政北楼221室,电子材料发至奥蓝系统“上报材料栏”;
2、十大校园之星:
请于2021年3月24日10:00之前将《南京工程学院“校园之星”推荐表》和《南京工程学院“校园之星”推荐候选人汇总表》电子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njittw_xcb@126.com。
六、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认真组织,严格审核。在推荐过程中,要依照通知要求、严格对照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实施,切实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从而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
2、以团队形式申报“校园之星”的,由团队第一负责人所属学院(中心)进行初审和推荐。学生会等学生组织不得参加团队申报。
附件:1.十大优秀学生标兵评选办法和表格
2.十大校园之星评选办法和表格
学生工作处 团委
2021年3月17日